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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民刘先生发问 他是桐乡濮院世纪银座的住户 其所在小区规模小 仅一幢高层 现电梯损坏需维修 向有关部门申请维修基金 却得到回复称小区须成立业主委员会 然而该小区仅有几十户人家 按规定可不成立业主委员会 只需通过业主大会就行 但桐乡物业管理科告知 因无业委会所以不能报销 3个月过去 这笔7万元的维修基金仍未报销 该怎么办
记者展开调查。濮院世纪银座位于桐乡濮院镇中兴路与凯旋路的交叉口处,此地是较为繁华的商业地段。据介绍,该小区有一幢12层的高楼。此楼分为A、B两个单元。楼里有50多户住户。大楼于2008年投入使用,至今已有10年。今年5月,B幢2单元的电梯无法启动。经检查,该电梯已服役10年,基本到了使用年限。
刘先生称近两年来两部电梯常出故障小修不停。电梯维修公司检修后觉得该电梯没维修价值建议更换主板等主要部件。因更换主部件费用高业主决定申请用维修基金并委托小区的天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办维修申请等事
天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是沈先生。沈先生立刻向桐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物业管理科提交了使用维修基金的申请。沈先生讲,当时管理科负责人告知,使用维修基金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并提出申请。不过鉴于濮院世纪银座业主人数少,经由业主大会决定也能够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沈先生心里有底后马上启动电梯维修程序。他召开业主大会,在电梯维修公示里提出实施项目以及资金使用预算等内容。这部电梯涉及20户住户,14户业主签字同意启动维修基金,这满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条件。之后,小区聘请上海一家电梯维修公司来维修,维修费总共7万元,物业公司先垫付了5万元。
6月初电梯修好后 沈先生拿着物业管理聘用合同 此合同是和业主签订的 还拿着电梯维修和更新 改造工程详细公告 以及当地居民委员会书面确认证明 还有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等材料 送到物业管理科提请审核 这次 物管科负责人告知沈先生 没有业委会 这笔维修基金不能报销存在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使用无法备案登记等问题
沈先生苦恼地说,来来去去跑了不少于8次。时间过去了3个月,这笔费用仍未报销掉。为此,记者致电桐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物业管理科了解情况。拨打其中两个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情。记者连续两天拨打物管处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通过该负责人手机发短信咨询,也没有收到回复
那么这笔维修基金究竟可不可以报销?记者从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获悉,依据《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其用于房屋安全、停水、停电、电梯停运等紧急状况下的维修与更新。前款规定的紧急情况出现后 若需立即对住房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和更新 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 经业主委员会证明核实 可直接拨付维修资金 若需立即对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 同样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 经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核实 也可直接拨付维修资金
记者还查询了《嘉兴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若业主人数较少,并且经过全体业主一致同意,那么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此时,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作出决定时,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显然 从沈先生提供的材料来看 天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的条款 已经过业主大会审查 且业主大会已签字同意 电梯维修 同样经过了业主大会同意 通过
电梯,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安全。另外据知晓,2016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增添了电梯管理、维修相关条款,电梯如需大修可通过简易程序动用物业维修资金。条例表明,业主共有的电梯,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是管理责任人。业主若未委托,全体业主需协商来确定管理责任人。若协商不成,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政府派出机关(机构)要指导、协调业主确定管理责任人。要是未确定管理责任人,电梯不能投入使用。若已投入使用则暂停使用。
濮院世纪银座人少且没有业主委员会,这属于特殊缘由。桐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物业管理科应从服务群众着手,结合实际情况,发挥主管部门作用,正确指导业主合法使用维修基金,而非不理不睬。业主跑了不下八次,历经3个月,仍无法报销这笔费用,实在令人揪心。后续情况记者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