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近期启动了一个涉及7台电梯的招标工作。这7台电梯包括:载重1350公斤、运行速度1米每秒的有机房客梯,配置比例为5/5/5,共4台;载重2000公斤的有机房货梯,运行速度同样是1米每秒,配置比例为3/3/3,有1台;载重1000公斤、运行速度1米每秒的有机房客梯,配置比例为6/6/6,有1台;以及一台载重200公斤的杂物电梯,运行速度为0.4米每秒,配置比例为2/2/2。
该工程涉及将老旧电梯拆除并更换新电梯,中标金额涵盖了电梯拆除费用以及井道改造等相关支出。总预算金额为127万元。
共有七家电梯企业参与了竞标,其中有三家因种种因素导致投标无效。剩下的四家包括一家经销商和三家电梯制造商。这个预算为127万元的招标项目,各家的报价差异显著。杭州西奥的报价为105万元,浙江新馥电梯的报价为126.0619万元,杭州霍普曼电梯的报价为101.6万元,而林肯电梯的报价仅为50万元。林肯电梯的报价确实十分低廉,甚至不足招标预算的一半。
可是这个招标文件里要求:
若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项目预算的50%,则需在报价文件中对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损害诚信履约的具体缘由进行详尽说明;若未做此说明,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林肯电梯的报价均具备效力,因此他理应陈述那些不会对产品质量或诚信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详细理由。
尽管两者之间的价格差异极大,林肯电梯在评标环节并未脱颖而出,最终该合同被浙江新馥电梯以126.0619万元的价格成功夺得。
投标现在太卷了!